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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!经过与新《会计法》对比后发现这3条重磅规定!条条与你有关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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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征求《会计人员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!



这对于会计人来说

是一则特别特别重要的消息

为此小编翻阅了最新修订的《会计法》

然后与《会计人员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
进行了比对



经过一番仔细比对之后

发现了3条重磅消息!!


1



财政部首次明确:

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必须以证书为依据!



划重点: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,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要有证书,才能证明自身的专业能力。



2



继续教育重要性提升至新高度

持续参加继续教育的

表明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


《会计人员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




明确要求继续教育,作为每一位会计人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证明。


总结为一句话:继续教育更加严格了,重要性不言而喻!



最新修订的《会计法》

明确要求

从事会计工作将再不需要

会计从业证

看似从事会计行业再不需要什么证书了

实际上是这样的




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、遵守职业道德。


也就是说,入会计行业的门槛

其实是从一张基础的

会计从业证

提高到是否有一张财会证书

是否参加了继续教育

实际上是对会计行业提出了

更高的要求



3



会计人员“黑名单”范围扩大

处罚力度加重了!


《会计人员管理办法》第七条明确规定:



— 完 —


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武汉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、财政部、《会计法》、大白学会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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